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能继续驾驶,还需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业务,即“超龄降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