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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所有的“扣证”都是大家认为的“扣证”

    作者:Admin 日期:2017-11-27 点击:1654
    扣留与暂扣

    扣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在现场执法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会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暂扣是一种行政处罚,一般不会现场作出,需要按一般程序调查之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比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法律法规驾驶人会被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现场查处时会扣留驾驶人的驾驶证,然后再按一般程序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之后作出暂扣的行政处罚。

    扣留和暂扣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车罚款200元。

    吊销与注销

    吊销也是一种行政处罚,比如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再驾车也是按“无证驾驶”处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注销不是行政处罚,驾驶证注销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恢复的。比如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现在知道它们的区别了吗?好不容易拿到了驾驶证,一定要安全行车才能对得起自己之前的付出,善待自己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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